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,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小力先生召集并主持,应出席监事3人,实际出席监事3人,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,鉴于时间紧迫,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间。
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:
1、审议《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及其摘要的议案》; 监事会认为: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符合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规范运作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遵循了依法合规、自愿参与、风险自担的原则,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,亦不存在以摊派、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。
公司监事洪丽铃、李莉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,对本议开云体育app案回避表决。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,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,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《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》及《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摘要》。
2、审议《关于制定的议案》; 监事会认为: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》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有助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。
公司监事洪丽铃、李莉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,对本议案回避表决。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,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,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《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》。